一张照片露了出来。
就是它!
陆九凌大喜,立刻掏出打火机。
「不要。」小艾丽速度很快,跳蚤一样弹跳著,追了出来,看到陆九凌找到了照片,急的大叫:「爸爸快来!」
啪!
打火机著了,点燃了照片。
「啊!」
小艾丽扑过来,可是随著照片被迅速烧毁,她的身体也凭空燃烧了起来,而且就像烧掉的纸张,一寸寸变成了飞灰。
「爸爸救我!」
小艾丽哭喊。
噔噔噔!
米勒狂奔过来,想从二楼跳下来,但是跳到空中的时候,整个人燃烧了起来……
砰!
他摔在地上。
这张家庭合照也就手掌大小,顷刻间烧了个干净,然后随著照片的烧毁,一家三口也都灰飞烟灭,只剩下慢慢飘散的余烬。
呼!
结束了!
陆九凌绷紧的神经,放松下来。
「哇,你居然这么快就找到了解决办法,好厉害!」
声音惊叹。
「我可以知道你的名字吗?」
陆九凌微微一笑。
「你先告诉我你是怎么发现端倪的?」
声音询问。
「很简单,主卧里有一个相框,里面却没有照片。」
以陆九凌的智商,这都不需要推理,答案已经给出来了。
「那你刚才为什么不去主卧找照片?而是直接去小艾丽的房间?总不能是蒙的吧?」
声音疑惑。
「如果照片在主卧里,为什么不干脆放进相框中?再加上这个家里只有一家三口,那么显然,照片被小女孩贴身收藏。」
说实话,幸亏小艾丽没贴身带著全家福,不然还要再打一次,进行搜身。
啪啪啪!
房间中响起了鼓掌的声音。
「我叫艾玛!」
小女孩声音中透著一丝雀跃。
「我教陆九凌,你可以喊我690。」
陆九凌本来还想打扫一下房间,但是一看地上那一滩血肉……
算了吧,
没三、四个小时清理不干净。
「如果七天之内,你们无法逃离这座小镇,那么会永远被束缚在这个小镇中。」
艾玛提醒。
咚咚!咚咚!
房门被敲响了。
陆九凌转头,盯了过去。
「陆哥,是我,汤圆!」唐元声音急迫:「快开门。」
陆九凌跑到房门前,刚打开门,身材娇小的唐元就挤了进来,接著火速关上了门。
「你怎么过来了?」
陆九凌蹙眉。
「我害怕。」
选中唐元的是一家四口,家里有两个儿子,吃饭的时候,他们不停地盯著唐元看,差点儿没把她吓死,所以她好不容易熬到那一家子睡著后,就逃了出来。
陆九凌躲到窗户后面,朝著外面观察。
没人追来。
「陆哥,我回去的话,一定会死的。」
唐元战战兢兢地看向二楼,她真怕陆九凌赶她走。
「你去楼上躲起来。」
陆九凌吩咐。
「嗯嗯。」
唐元小鸡吃米一样猛点头,确定陆九凌不会赶走自己,她立刻轻松了不少,正准备上楼,被陆九凌拉住了手腕。
「冒犯了。」
陆九凌亲在了唐元的脸上。
恋的归宿,激活!
这样陆九凌不用跑路,可以减少被发现的风险,直接传送回来。
唐元怔了一下,跟著往前一凑,主动抱住了陆九凌的脖子,开始回吻他。
她之前担心被小佛爷当成轻浮的女人,不敢乱来,现在对方下嘴了,那自己也不当什么正人君子了。来吧!
狠狠地爱我!
唐元不讨厌陆九凌,开玩笑,这么一张帅气的脸,怎么可能让人厌烦?
要不是知道双方差距太大,根本没可能成为恋人,她早倒追小佛爷了。
一夜情也行!
至少吃了肉,还能得到庇护。
唐元正美滋滋地想著,突然被陆九凌一把推开了。
「我是在发动神迹。」
陆九凌无语,靠,嘴巴有些痛,唐元这小妮子吸得也太用力了吧?
「嗯嗯,我懂。」
唐元觉得陆九凌是在找借口。
「算了。」
陆九凌懒得解释了,从窗口翻出去。
他一路小心翼翼,来到一座木屋旁,蹲在窗口,只露著眼睛朝里面窥探。
薛伶人坐在一张矮凳上,拿著一把刀,在削土豆。
她旁边是一个大木盆,里面堆满了土豆,如果干不完,不允许睡觉。
看到薛伶人没事,陆九凌放心了,擡手敲了敲窗户。
咚咚!
薛伶人很警觉,立刻看了过来,等发现陆九凌,她神色一喜,先是朝著楼上看了一眼,之后蹑手蹑脚的走过来,打开了窗户。
「出事了?」
薛伶人的嗅觉很敏锐,第一时间就闻到了陆九凌身上的血腥味。
「我杀了那一家三口。」
陆九凌言简意赅,把发生的状况介绍了一遍。
「谢谢你。」
薛伶人很感动,如果没有陆九凌的情报,自己万一和那一家土著爆发了厮杀,很可能死掉。「说这些客气话干什么?」陆九凌笑了笑:「你注意安全,我走了,去通知纪姐。」
「万事小心。」薛伶人叮嘱,刚想著自己能做点儿什么,看到陆九凌去而复返:「嗯?」
「我晋升序列8后,诞生了一道新的本命神迹,叫做恋的归宿……」
陆九凌语速极快。
薛伶人听著,脸越来越红,以她的智商,立刻便猜到了陆九凌的用意,他要亲自己,保证关键时刻,可以出现在自己身边。
「可以吗?」
陆九凌看薛伶人的样子,就知道她懂了,不过他问完,就暗骂自己好蠢,这种事情不能问,要直接做。好在薛伶人也是个情感小白,居然点了点头。
于是陆九凌隔著窗户,蜻蜓点水一般,亲在薛伶人的脸颊上。
薛伶人害羞的闭上了眼睛,长长的睫毛在颤动。
陆九凌看著她这个样子,没忍住,又快速在她嘴唇上亲了一口,然后转身离开。
靠!
叶韶光和薛伶人,好难选呀!
陆九凌纠结,自从帮助叶韶光解决了冯玉龙,晋升超凡者,他已经把好感度刷满了,只要他开口表白,两个人别说情侣,直接民政局领结婚证都行。
叶韶光性格单纯爽朗,整个人都是明媚阳光的,再加上运动很多,身材丰润,还有一双大长腿。一旦谈恋爱,叶韶光绝对对自己言听计从。
可是陆九凌放不下薛伶人。
这个女孩很漂亮,但是多年的艰苦压抑生活,让她透著一股浓浓的疲惫感,任谁看了就知道这是一个性格孤僻,总是被欺负的小女生,不过她骨子里,又极有主见,也就是两人的初遇太意外了,陆九凌才赢得了她的信任。
说实话,陆九凌很喜欢这种楚楚可怜的小女生气质,硬要说的话,他是生理上喜欢叶韶光,心理上喜欢薛伶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