蛇年三月二十二日中午,东海省警厅刑侦总队长接到安市杏坛镇香花村村民陈晓玲的报警:同村陈石生的房屋起火,火势很大,房屋里可能有人,村民正在扑救,你们快点来啊。”
接到报警后,秦仁杰副总队长带着王鹏,杨颖及慕容雪从省城出发赶赴现场。
一个小时后,秦仁杰赶到火灾现场时,现场火灾已经基本被扑灭,着火的房间已经被烧成一片废墟,房顶倒塌,屋内尚有零星余火在燃烧。
报案人陈晓玲向秦仁杰反映:陈石生的房屋起火时,屋内有一名二十多岁的年轻妇女和她一岁的女儿,状况不明。
秦仁杰在火灾现场仔细观察,发现废墟内隐约可见两具被烧焦的尸体,很有可能那对母女已经葬身火场。
经过调查,屋里的那对母女分别是二十五岁的韦琼芳,以及韦小芳和闫涛所生的刚满一岁的女儿闫小雪。
消防官兵拿出一支雾状水枪用水雾将火场余火完全扑灭后,秦仁杰开始勘查工作。
起火的房屋属于陈石生所建,出租给韦琼芳当小商店用系坐西朝东的简易砖木结构的瓦房,周围是村民的住房。
房屋已经完全塌垮,室内的地面上横七竖八地堆放着已经被烧焦的货架,木柜,木质横梁的木块以及大量烧焦的碎瓦片,室内墙壁上分布着不同程度的烟熏痕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