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看向法官:“我们起诉的目的,不是为了赔钱。是为了让那些觉得‘偷东西没关系,反正能赖掉’的人知道,现在不行了。”
法官盯着我看了两秒,然后低头记录。
对方律师突然说:“法官,我方申请中止审理。”
他拿出一份材料:“境外服务器的数据真实性仍有疑问,我方请求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复核,周期约为三个月。”
我的律师立刻反对:“该证据已在答辩期内提交,被告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异议。现庭审过程中突然申请复核,明显属于拖延程序。根据《民诉法解释》第一百零一条,不应准许。”
法官翻了翻案卷,又看了看时间线图表,抬起头:“本庭认为,现有证据具备审查基础。驳回延期申请。”
对方律师张了张嘴,最终低下头,开始收拾文件。
法官合上笔记本:“本案事实调查结束,将择日宣判。”
法槌落下。
我慢慢站起来,整理袖口。对面那位律师没看我,拎起公文包快步往外走。他的手有点抖,拉链卡了一下才拉开。
走出审判庭,我在走廊停住。
外面下雨了。雨水打在玻璃上,一道道往下流。我站在窗边,看见自己的影子映在湿漉漉的玻璃上,肩膀挺直,脸看不太清。
手机在口袋里震动。我没掏出来。这时候不会是好消息,也不会是坏消息。只是日常的工作提醒,或者是安保组的新报告。
我抬起手,看了看表。
十点二十三分。
距离开庭过去一个小时二十六分钟。
我转身走向电梯口,脚步不快。经过服务台时,听见工作人员低声说下一个案子马上开始。
我没回头。
电梯门打开,里面站着两个法警。我进去,按下1楼。
他们穿着制服,站得很直。其中一个看了我一眼,点头示意。
我回了个眼神。
电梯下行,数字一格一格跳。
叮的一声,门开了。
我走出去,穿过大厅,推开法院的玻璃门。
雨还在下。我没有伞。
走到台阶最后一级时,我停下。
一辆黑色轿车停在路边,车窗贴膜很深,看不清里面。
我盯着那辆车。
它没有动。